我們不是要求所有人都愛動物,即使你不愛動物也請你不要傷害他們。
正當各大電子傳媒播放着漁農自然護理署有關防止虐待動物電視宣傳短片的同時,在不同的角落裏,無數的小動物正被某些枉稱為人的狂徒虐待。 治亂世、用重典!這還不算亂嗎?接二連三的虐待動物事件,任何生命都是命,都會痛、都有感覺,為什麼虐殺動物就可以輕判?這次事件的年青人,人多了胆子也大了,若是殺害人跟殺害動物一樣的刑罰,受害的會是貓嗎?為何虐待動物最重刑罰只是罰款二十萬及監禁三年!
流浪貓慘死亂棍下 10青少年被捕 (明報) 03月 06日 星期四 05:05AM 警方表示,昨日凌晨1時許,10名涉案男女在上址附近聊天,黑妹剛巧路經上址,疑兇將其截停玩弄,貓兒驚慌掉頭左閃右避,豈料眾人竟起訌圍捕黑妹,其中2名青年拾起木棍窮追猛打,餘人則在旁吶喊。其間,黑妹慌亂逃入後巷坑渠,但不幸被疑匪追及睹截,舞亂棍活活打斷牠全身多處骨頭,伏屍坑渠中。有目擊者睹慘狀報警,又謂警方趕至將10人拘捕,有人仍在嘻笑起哄。
(內容節錄自“小混混blog”給另一貓貓的,借此送給黑妹)
黑妹,你要向著光亮處一直走一直走,不要停留,不要回首,很快你便會到彩虹橋.....
在彩虹橋上,你會得到健康、活得開心、快樂.....
願你來生不要再做流浪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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